目前分類:逾期未報稅及海外帳戶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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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9月,美國國稅局宣布「 new streamlined procedure」,協助海外居民解決逾期未報稅及未申報海外帳戶的問題。

但要參加此方案,申請者需符合以下所有條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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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您是居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,請留意有否每年申報FBAR (Reports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)。美國財政部規定,美國稅務居民的海外帳戶若任一時點擁有超過一萬美元之餘額,便需申報TD F 90-22.1表。

美國國稅局(IRS)海外追稅追的兇,大肆宣稱要對未申報海外帳戶且欠稅的納稅義務人處以罰款,甚至施以刑責。不過為鼓勵納稅義務人主動申報,其推出自首方案(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OVDI),至今已是第三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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